近日,新郑市龙湖锦艺城业主反映,锦艺城小区多栋楼房外墙保温弄虚作假,欺上瞒下,51-57号楼检查的位置显示的保温材料是岩棉,但是相隔一米距离之外的保温材料却都是泡沫保温材料,不符合验收要求,欺骗业主,如果发生火灾,后果不堪设想。
通过搜索网络发现,多年以来,因为外墙保温材料不符合要求而着火的事件比比皆是。这些已经发生的事件告诉我们,再高造价的大楼,也经不住大火的摧残,而且高层建筑结构复杂,扑救难度大,如果不使用防火性好的保温材料,一旦发生火灾,居住者的生命和财产损失都将不可估量。
8月25日,相关人员在投诉人刘先生指引下,对业主举报的楼房进行了现场调查和测试。
从现场看到,51号楼一处显示岩棉保温材料的地方,几公分外的保温材料却是泡沫材料(聚苯保温板),测试发现该材料见明火易燃。54号楼明显位置看到有一处检验口显示保温材料是岩棉,但是墙的内侧其他地方却显示都是泡沫材料。56号楼和57号楼的情况也同54号楼的情况一样。
当大家在龙湖锦艺城项目部反映业主投诉的外墙保温材料问题,负责人吴经理说,等调查后会回复处理结果。
8月31日,新郑市住建局郭主任表示将马上调查落实,如果问题属实,该拆就拆,该换就换。
律师称,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》第六十四条规定:违反本条例规定,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,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、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,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,责令改正,处工程合同价款2%以上4%以下的罚款;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,负责返工、修理,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;情节严重的,责令停业整顿,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。